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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职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与奖惩制度

2016-01-20 00:00:00 来源:

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生产工作

年度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  根据克拉玛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《克拉玛依市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办法》(克安发【20167号),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各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,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和《环境保护法》,提高学院安全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学院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评比,考核对象为学院所属各单位(以基层工会为单位)。

第三条  考核结果分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、合格单位、不合格单位三种,考核结果与单位年度奖励挂钩。

第二章  考核对象划分

第四条  充分考虑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风险情况,评比按三类划分:

第一类单位:总务处工会

第二类单位:石油工程系工会、石油化学工程系工会、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工会、基础教学部工会、经济管理系工会、信息工程系工会、机械工程系工会、学生工作部工会(学工部、招生就业指导处)。

第三类单位:思想政治教学与科研部工会、教务工会(教务处、继续教育部、评估督导办、科研规划处、技能鉴定所);机关工会(由院长(党委)办公室、人事(组织)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党群工作部、机动安全处)、离退休管理处、图书馆工会、信息中心工会。

第三章  考核办法

第五条  实行动态和静态考核。

动态考核,指在日常管理、教学过程中,每月学院(包括学院领导、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的检查)对被考核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、仪器设备等隐患治理、岗位员工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随机监督检查,并将所发现问题记录在案。

静态考核,指由学院组成综合考核组,依据《学院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》(简称《细则》,详见附件)年底对各单位指标完成、基础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。

第六条  动态考核分由机动安全处每月公布。

静态考核年终依据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与学院院长签订的年度《安全管理责任书》和《细则》进行评比。

第七条  年终考核实行100分制。

年终考核分=动态考核分Χ60%+静态考核分Χ40%

第八条  考核等级及分值

一、先进单位

1、实现杜绝指标。

2、管理考核:

一类单位:达85分(含85分)以上。

二类单位:达90分(含90分)以上。

三类单位:在95分(含95分)以上。

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可参与先进单位评选,若因名额问题未选上,直接为合格单位。

二、合格单位

1、实现杜绝指标。

2、管理考核:

一类单位:在75—85分以内(含75分)。

二类单位:在80—90分以内(含80分)。

三类单位:在85—95分以内(含85分)。

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为合格单位。

三、不合格单位(有下列条件之一者)

1、没有实现杜绝指标。

2、管理考核:

一类单位:低于75分。

二类单位:低于80分。

三类单位:低于85分。

第九条  考核结果报请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审定。

第四章  奖惩

第十条  单位的安全考核结果纳入到学院单位综合考核;对获得学院安全管理先进单位,学院给予一定奖励。奖金由学院从年度安全管理奖励基金中列支。

学院先进单项数量:

先进单位:一类1个,二类3个,三类2个,共计6个。

先进班组:一类1个,二类3个,三类2个,共计6个。

先进个人:合格或合格以上单位按正式职工人数的4%评选。

对于考核不合格单位,扣发该单位人员一个月津贴。

对于因否决项导致学院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,扣发该单位人员两个月月津贴。

 

 

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○一月二十日


 

附件:

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

 

序号

分值

考核项目

考核内容

评分标准

实际
得分

 

安全

生产

环境

保护

杜绝

指标

1、杜绝亡人事故;

2、杜绝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教学事故;

3、杜绝火灾、爆炸事故;

4、杜绝负同等责任以上(含同等责任)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;

5、杜绝校园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。

6、年度考核内单位累计发生3起工伤事故。

若发生其中一项事故,即为不合格单位,学院不再进行年度管理考核。

 

静态项

60分

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度

1、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岗位责任制;并明确兼职安全员职责;(10分)

2、制订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;(10分)
3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及各类检查台帐;(10分)

4、建立私家车外出登记管理制度;(10分)

5、执行学院下达安全工作情况;(10分)

6、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。(10分)

1、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扣3分,对违反责任制不追究、不落实的一次扣2分;

2、无预案扣10分;不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,少一次扣2分;

3、检查制度资料不全扣2分,台帐不全扣2分;

4、无私家车外出登记管理制度扣10分,私家车外出不如实登记,一次扣1分;

5、执行不力,扣3分,较差,扣5分。

6、安全责任书(含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)未签订扣10分。

 

 

40分

安全专项活动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

1、开展创建“安全环保健康文明单位”活动;(10分)

2、开展反“打非治违”等活动;(10分)

3、各单位要对有车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,不能有职工严重违章,交警部门通知单位的事件发生;(10分)

4、单位每学期安全教育开展2次,(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及职工上岗、学生实习系部自行安全教育培训等)。(10分)

1、未开展扣10分;此项检查开展活动资料、现场,不完整扣2分;无年度安全计划扣2分,不完善、不具体,缺乏针对性扣1分;

2、此项学院安全检查时抽问检查内容,每抽查一名不达标扣3分;

3、每发生一起单位员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扣10分;

4、校园内违章停车,每车次扣1分;

5、单位每学期安全教育低于2次不得分,少一次扣3分。

 

 

动态项

100分

安全检查及“三违行为”排查整改情况

 

1、每月9号机动安全处例行安全检查,查处“三违”行为;

2、机动安全处日常检查查处“三违”行为;

3、学院联合专项检查查处“三违”行为;

4、上级部门来我院安全专项检查查处“三违”行为;

5、消防管理部门来我院消防安全检查查处“三违”行为;

6、每月按时上报自检自查报告

1、对学院当月检查出的违章,一般违章当月考核分按每项违章扣3分,按时整改每项加1分,按时上交整改报告每项加1分计算;严重违章当月考核分按每项违章扣10分计算;

2、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违章,当月考核分一项违章扣5分;

3、每个月9号之前上交自检自查报告,不交者当月考核扣3分,迟交者当月考核扣1分(截止20日前);

4、此项内容机动安全处每月考核一次,年底取平均分。

 

工伤事故

当月发生工伤事故1起

当月动态考核为零分。

 

说明:

严重违章指本院存在的相对较重的违章:(1)特种设备违章操作。(2)公租房三合一现象。(3)消防报警系统私自停用。(4)消防报警系统值班室无人在岗。(5)高温、高压容器压力表损坏、过期。(6)特种设备无检验合格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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