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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检查制度

2015-01-08 00:00:00 来源:

 

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检查制度

 

1、落实需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。各处、系、部、所、中心、馆要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,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工,使人人有责任。

2、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。学院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区域加强管理,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,学生、教职员工自我防范、自我保护教育制度。有关部门定期联系制度,学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件制度,重点环节、重点部门管理检查制度,安全信息报送、值班等规章制度,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,使安全工作成为学院的一项经常性工作。

3、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、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,并认真予以落实。

4、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。每学期开学前、两节前、“五一”“十一”前、雨(雪)季前及放假前,学院都要组织人员对学院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(自查),学院要定期(月检查)或不定期(专项检查)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(复查或抽查),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,限期整改。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政府和教育局。

5、建立学院大型活动审批制度。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、社会公益劳动、勤工俭学、实习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,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有安全预案(报机动安全处审批)。

6、建立学院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。每学期期末,学院要将安全工作自查、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,逐级上报教育局。凡学院发生重大、特大安全事故,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,以及危急社会安危、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,学院应利用电话或传真等到立即各政府、教育、公安、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,并全力组织抢救,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。事故处理结束后,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,二日内书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学院发生安全事故后,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,保证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
7、建立学院安全工作考核制度。要把学院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。对认识到位、制度健全、卓有成效的科室和班级,要给予表彰奖励;对忽视安全工作,玩忽职守、疏予管理酿成恶性伤亡事故者,实行一票否决制,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,情节严重,触犯法律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当中。凡因不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者、安全教育不到位、对学生保护不力、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,要追究其责任,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,评先晋级,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全生产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12月审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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