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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(气)田容器、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监督表

2014-12-21 00:00:00 来源:

67  油(气)田容器、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监督

序号

检查项目

检查内容

1

容器

1、金属油(气)储罐(包括球罐、高架罐)应设有固定式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,接地点沿罐底周边每30m不少于一个,但周长小于30m的单罐接地点不少于两个

2、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,以及呼吸阀、量油孔等金属附件,应电气连接并接地

3可燃气体、油品、液化石油气、天然气凝液的钢罐,应设接地

4油、气集输生产装置中的立式和卧式金属容器(三相分离器、电脱水器、原油稳定塔、缓冲罐等)至少设有两个防静电接地装置,接地端头分别设在两侧

5、各种储罐顶部附件(机械呼吸阀、液压安全阀、阻火器等)的对接法兰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8.27 mm2(直径不小于6mm)的铜质导体跨接

6、油罐罐口检尺量油及定期取样的量油尺、取样器、温度计应接地

7、钢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

8、所有容器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

9、装有绝缘法兰的管道及金属配管中非导体管段,在两侧的金属管上应分别有防静电接地点

2

装卸设施

1、装卸油(气)栈桥、台站的所有管道、设备、建(构)筑物的金属体和铁路钢轨等(作阴极保护者除外),均应连成电气通路并接地

2、卸油鹤管及装油软管应选用有金属螺旋线或金属保护网的胶管制作,管端应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软导线与接地极稳固连接

3、汽车罐车装卸作业中防静电接地线连接可选用电池夹头、鳄式夹钳、蝶形螺栓、鱼尾夹头、电焊夹头或专用夹头等器具,严禁用接地线缠绕方式连接。接地点应避开油箱。罐车尾部应配用导静电橡胶拖地带,禁用拖地链条

3

接地体与接地干线

1、接地体应采用钢管或角钢制作,钢管最小壁厚为3.5mm,角钢最小壁厚为4mm

2、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,其接地电阻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的规定

3、一台设备多点接地时,应设过渡连接的断接卡子。断接卡子应设在引下线至接地体之间,断接卡子采用配锁紧螺母或弹簧垫圈的M10×30(镀锌)螺栓紧固,搭接长度不小于110mm2孔Ф11mm均布)

4、测试点要有明显标记

4

接地装置例行检查

1、接地装置每年检查2次,有接地装置的生产单位应对此建立档案或台帐

2、外观检查主要内容:接地装置锈蚀或机械损伤情况,导体损坏、锈蚀深度大于30%或发现折断应立即更换;断接卡子螺母接触是否均匀牢靠。

3、对不合格接地整改情况

备注:1、依据SY 5984-2007《油(气)田容器、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范》编制。

      2、本表适用于油气田所有盛装和输送可燃气体、液化烃、可燃液体的金属容器、管道及装卸设施接地装置的安全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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