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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专项监督表

2014-12-20 00:00:00 来源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交通安全专项监督表

序号

检查项目

     

1

管理机构

明确交通安全管理部门,配备专(兼)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

2

 

管理制度

 

1、安全教育制度

2、机动车保养制度及保养记录

3、车场(库)管理制度

4、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“三交一封”制度

5、机动车辆长途行车审批制度,冬季16:00后的长途车有单位主管领导许可

6、驾驶员安全行驶档案(含违章、肇事、安全行驶里程、安全奖惩考核等记录)

7、租赁车辆应签订车辆租赁合同,明确双方安全责任

3

 

车辆驾驶

 

1、驾驶员内部准驾证持证率100%

2车辆行驶中司、乘人员应系安全带

3、驾驶员应遵守道路行驶标示规定,严禁超速行驶,疲劳驾驶

4

安全设施

1客运车灭火器,安全锤配备齐全完好

2客运车设置安全乘车、灭火器位置、逃生路线、安全锤等标示

3、机动车辆配置安全带齐全完好,安全带及插口不得被座套、垫封死

5

其他

1送班客运车严禁携带油(气)样、酒精、挥发性的液体等易燃易爆品

2油田巡井车辆在规定的范围内行驶

3、副处级以上领导,不得驾驶公司所属机动车辆

备注:

1、本表依据《克拉玛依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、《关于下克拉玛依市2010年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编制。

      2、本表未涵盖交通安全所有检查项点,仅供安全环境监督中心使用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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