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、安全与环境(HSE)管理责任书
责任部门:计划财务处 责任有效期: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签订日期:2013年1月1日
为进一步加强健康、安全、环境管理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,明确校园安全、环境保护责任,有效控制各类生产事故、伤亡事故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,提升学院健康、安全与环境业绩,根据克拉玛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201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,经学院安全生产(HSE)委会决定,学院领导与所管单位负责人签订健康、安全、环境管理责任书:
一、杜绝职责范围内下列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事故
1、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的事故;
2、学院公共场所的火灾事故;
3、负同等责任以上(含同等责任)的道路交通亡人事故;
4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。
二、控制指标
1、一般事故B级及以下事故;
2、属地管理职责范围内承包商生产性亡人事故;
3、法定职业病新发数为零,职业健康体检率100%,职业禁忌症和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的调岗率为100%;
4、污染物排放总量、达标率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。
三、健康、安全与环境管理要求
1、学习、贯彻和落实克拉玛依市政府、学院有关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和要求,建立建全本部门的HSE管理规章制度;按照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,分析、研究、解决生产服务中有关安全、环保、健康等方面的问题。
2、有效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,加强事件、事故管理,广泛开展安全经验分享、工作前安全分析等HSE工具方法;部门负责人制订并落实个人安全行动计划,一年内至少要开展2次安全观察与沟通、2次HSE授课或培训。
3、有效组织并认真实施学院HSE管理体系,定期开展检查工作,分析隐患和违章,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价;定期开展HSE现状评估,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。
4、按照规定一年至少开展2次预案推演或应急演练按。
5、照规定配置兼职安全联络员,积极查找并上报本部门存在的安全环保存隐患;不得未经批准或未采取相应措施停用安全、职业健康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、设备。
6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全覆盖,五会达标率100%,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。
7、落实属地管理者职责,强化属地职责范围内承包商监理,严格执行承包商准入制度,切实落实施工项目五交底制度。
8、严格执行事件、事故上报制度,不得迟报、漏报、谎报、瞒报;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,分析、处理任何大小事件、事故;严肃三违查处,学院查处的三违现象作为HSE考核内容。
9、严格落实属地范围内的改扩建、抗震加固等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,安全、环保设施和专项费用必须纳入项目概算。
四、奖励与处罚
按照《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HSE管理考核办法》的规定,学院对签订《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健康、安全与环境(HSE)管理责任书》的不部门进行年度考核:
1、经考核,无杜绝项事故的部门(合格),按分数排名评比先进单位,并给以表彰奖励;
2、经考核,无杜绝项事故部门(合格)的班组(教研室),可参加先进班组(教研室)的评比,并给以表彰奖励;
3、经考核,无杜绝项事故部门(不合格),不参加先进单位、先进班组(教研室)的评比;
4、有杜绝项事故部门,年度考核为不合格,不参加先进单位、先进班组(教研室)、先进个人的评比。
五、事故责任追究
参照《克拉玛依市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学院院长: 部门负责人:
2013年1月1日 2013年1月1日